在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以下哪种类型的教育法律可以由教育部制定?( )
违反教育法律之后,相应的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民事法律责任是平等主体间因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需要承担的责任,常见的是( )。
不同种类和形式的教育法律在地位和效力上存在差别,以下关于教育法律层级与效力说法错误的是( )。
普通教育法律关系是指存在于以宪法或宪法性法律为指导的( )之中各种教育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 )关系。法律关系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不是任何一个人与另一个人都具有法律关系。
国家是否有教育( )的决定权是国家教育权和国民教育权主要的争论焦点,但是二者就国家对教育外在条件管理与准备方面存在部分共识。
教育权会随社会发展而变更,进入现代社会,随着民族国家的产生、公共教育的兴起以及教育正外部性功能的显现,教育权逐步转移,( )教育权形成。
国家积极责任(义务)说认为国家所承担的积极责任构成国家教育权。此观点认为国家所承担的教育责任存在消极责任和积极责任,以下属于国家消极责任的( )。
受教育权不仅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其还包含多样的内容,以下对受教育权的内容理解正确的是( )。
《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 )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规定即是恰当受教育权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