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CIF术语成交的合同,货物在运输途中因火灾被焚,应由()。
对于货物溢短装部分的作价办法,合同中如没有明确的规定,按惯例,其做法是()。
CIFLinerTerms和CIFLanded两种术语都是CIF的变形,都是由卖方承担卸货费,其不同是使用CIFLanded术语时,可能发生的驳船费和码头捐是由()。
出口羊毛计算重量,通常采用的计量方式法是()。
CIF和CFR两种贸易术语相比,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
按FOB术语签订的合同,采用程租船运输的大宗货物,应在合同中具体订明()。
国外来证规定,交货数量为10000公吨散装货,未表明可否溢短装,不准分批装运,根据《UCP500》规定,卖方发货的()。
《INCOTEMS2000》C组贸易术语与其它各组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是()。
在商品和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的包装是()
珠宝、首饰等商品具有独特性质,在出口确定其品质时()。
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FOB、CFR与CIF的共同之处表现在()。
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主要作用是()。
对等样品也称为()
按FOB条件成交,如果买卖合同和信用证中均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有5%的机动幅度,根据惯例,该机动幅度可由哪方行使。()
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
按DES术语成交,卖方是否投保,由其自便,按CIF术语成交,卖方则必须投保。
我国从日本进口货物,如按FOB条件成交,需由我方派船到日本口岸接运货物;如按CIF条件成交,则由日方租船舶将货物运往中国港口。可见,我方按FOB进口承担的货物运输风险,比按CIF进口承担的风险大。
我国在采用定牌和无牌出口时,除非买卖双方另有协议,一般都应在出口商品和包装上标明中国制造”字样。
溢短装条款是在装运数量上可增减一定幅度,该幅度既可由卖方决定,也可由买方决定,应视合同中的具体规定而定。
买方采用FOB条件进口散装小麦,货物用程租船运输,如买方不愿承担装船费用,可采用FOBTrimmed条件成交。
在约定的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范围内的品质差异,除非另有规定,一般不另行规定增减价格。
进出口包装上的包装标志,都要在运输单据上表明。
某外商来电要我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分14%,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买卖双方按CIFLinerTerms成交,卖方发运的货物必须采用班轮装运。
贸易术语因其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所以可以称为价格术语
买卖合同中一般均应规定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
我国按CIF条件出口某项商品,合同规定按信用证付款方式成交,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但约定的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和守信用,我方仍应按期发运货物,以免影响我国对外信誉。
按买方来样,我复制一样品寄买方确认。这个样品即为复样。
按重量计算的包装货,如买卖合同未明确规定是按毛重或按净重计算,按惯例,应按毛重计算。
在出口贸易中,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很多,为了明确责任,最好采用既凭样品,又凭规格买卖的方法。
为了适用国际市场的需要,我出口日用工业品,应尽量争取按买方样品达成交易。
我某公司按CIF条件出口某商品,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但约定的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和守信用,我方仍应按期发运货物。
在CIF条件下由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在CFR条件下是由买方投保,因此,运输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失的风险,前者由卖方负责,后者由买方负责。
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就是运输标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唛头。
按CIF贸易术语成交,卖方的责任应在目的港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