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 )。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 )。
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
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
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0
关于涉外扶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适用( )。
( )中最早出现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萌芽。
日本女子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 起诉离婚。该案适用()。
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涉外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
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 )O
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 )。
我国将( )作为法人属人法。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 )继承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 )。
解放初期,我国对在华外资企业国籍的认定采用( )
国有化的法令发生效力时,对位于境外的内国人的财产主张不承认其效力的学说是()。
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应( )
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 )o
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 )。
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 )。
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死亡,其在我国境内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除非我国与其国籍国间有条约或公约规定, 否则,对此遗产的处理应当()。
构成国际私法上住所的要件有( )。
中国公民女甲与英国公民男乙在日本登记结婚,婚后到希腊定居。婚后发生纠纷,女甲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定该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是( )。
我国法律禁止我国( )与外国人结婚。
有关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各国在实践中采用哪些原则?( )
对婚姻形式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
各国对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主张适用的法律有( )。
对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
运送中的物品处于变换所在地的状态之中,所以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可以适用( )。
纪以前,动产物权适用所有人的住所地法,学者们从( )的观点对这一法律适用现象予以解释。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否认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化法令域外效力的主要理由有( )。
日本女子田中幸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在中国旅游期间,不慎失足从华山跌下,挂在山坡一棵松树边。 陕西某武术队青年男子赵振军舍生忘死,将其救下并送至医院。在住院期间,赵多次探望田中幸子,二人产生感情并 在西安结婚。其婚姻关系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依照我国有关规定,()。
法人属人法通常适用于( )等事项。
一个人在国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有( )
日本人和木大作、土肥原贤二在中国上海均居住一年以上,共乘轮船自韩国赴中国,途经公海时,二人口角,和 本大作顺手抓起土肥原贤二的旅行箱向其掷去,土肥原贤二侧身让过,旅行箱中美国产贵重仪器毁损。轮船抵达上海 后,二人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讼争。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适用()。
一国法人到外国进行经济活动,须经外国认许。各国采用的认许制度有( )。
物之所在地法决定( )。
()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方某是在纽约定居并已加入美国国籍的华人,2006年2月回中国探亲,4月突发疾病,逝世于上海,未留遗嘱。
方某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遗有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方 某的遗孀在法国定居,方某在上海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
问:本案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
1997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199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居住。
2001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 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
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
解放初期,我国对在华外资企业国籍的认定采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 有双重或者( )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 )。
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 )。
我国将( )作为法人属人法。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 )。
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 )。
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 )。
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 )。
日本女子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起诉离婚。该案适用( )。
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 )。
根据我国法律,涉外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 )。
国有化的法令发生效力时,对位于境外的内国人的财产主张不承认其效力的学说是( )。
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 )。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 )。
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原则是( )。
关于涉外扶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适用( )。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外国法人以其( )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
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律,船长在本案所发生危难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买方有权取得货物所有权;但是船长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出卖了货物,则要对货物的原所有人负责。英国法院认为被告塞威尔根据挪威法律取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挪威是买卖成立时的物之所在地,其法律应得到适用。因此,英国法院驳回了凯麦尔的诉讼请求。
问: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何种“系属公式”? 请对这一系属公式进行解释。
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 )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的著作权保护原则有( )。
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 )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外国仲裁裁决的认定,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有( )。
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有( )。
各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都作了规定,各国承认的准正方式有( )。
知识产权具有( )这几种法律特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有( )。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 )。
依各国普遍的实践,在下列各项中,属于国际民事诉讼法调整的事项有( )。
知识产权转让适用的法律主要有( )。
目前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包括( )。
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应另一国法院请求,代为进行某些诉讼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司法协助?( )
对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各国作了不同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可以( )。
中国人甲(男)于 中国人乙(女)于1974年结婚。1980年,甲、乙先后赴法国留学,后双方分居。1990年甲在法国提起离婚诉讼。1991年法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法国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承认法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 )
双国籍国民待遇 中的双国籍是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的案件有( )。
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 )。
我国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提出的保留有( )。